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我使馆提示在韩公民留意

9月1日,韩国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布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型器具的新增携带凶器安全提示。全文如下:
今年,公共馆提公民韩国国会修订《刑法》,罪使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示韩根据新规,留意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韩国购买后携带等),新增携带凶器在道路、公共馆提公民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罪使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示韩,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留意新法实施以来,韩国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新增携带凶器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公共馆提公民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今日17时,梅州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污水处理生物填料作用是什么(污水处理生物填料优缺点)
石油行业面临“艰难财报季”?Q2利润或创四年新低
美股动态 | 小鹏汽车(XPEV.US)上涨2% MONA M03交付总数达15万台
广东食材风靡中国乡宴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现阶段无计划再次调整烈酒税
东阳光药(06887)即将登陆港股,上市生效决议几乎全票通过
财报季来临:奢侈品股分化严重,Burberry表现突显LVMH压力
梅州海关供港澳活猪远程检疫监装模式正式启动
国家能源局:截至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36.5亿千瓦 同比增长18.7%
美股前瞻 | 三大股指期货普涨 谷歌、特斯拉将发布财报
北水动向|北水成交净卖出13.2亿 中国人寿(02628)再获加仓 科网股及雅下水电概念出现分化
《梅州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评论
发表评论